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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之少年厉端(彩蛋内容!敲过不要买!!!)

    厉端十四岁那年进入极乐宫。不是以炉鼎的身份,是以死士的身份。

    那时极乐宫掌权的是萧艳楼和袁非两人,还有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夫子,身材高大,常年带着易容,时不时来传授些武功。

    那时极乐宫四处搜罗了数十个少年人传授武功、训成死士。教授了一个月武功之后,萧艳楼将所有少年聚集在一起,告诉他们,只需要留一半的人。

    “自己选择对手,杀了人就可以站到左边。”萧艳楼远远坐在一旁,双脚架在一个混身赤裸的少年身上,手里捧着一杯上好的云尖新茶,慢慢地啜。

    在少年们震惊而不敢相信的眼光中,萧艳楼以为自己需要随意找几个倒霉鬼杀鸡儆猴,才会让这些从没真正见过血的少年动手。

    然而,他这句规则说完,一瞬间,便有一个身量很高的少年毫不犹豫地拔出刀,在所有人都惊呆在原地的时候,一刀砍了身旁一个呆若木鸡的瘦削男孩的脑袋。

    然后,那少年向萧艳楼抱拳行了个礼,自顾自地将染血的刀回鞘。周遭的少年都面色惨白目瞪口呆如看异类般看着他,那高挑少年却恍然不觉,在旁边少年下意识给他让开的通道中,走出人群,站到了左手边。

    萧艳楼嘻嘻笑着,鼓起掌来。

    有了这么个带头的,不杀人便是被杀的概念用血印进了场内少年的心中,终于有了第二个、第三个向身旁伙伴拔刀相向的人。不出片刻,广场中便成了一片惨烈的血海。而那第一个出手的少年,只抱着长刀在旁边看着,脸上丝毫没有表情。

    “可塑之才。”萧艳楼和夫子都这样觉得。

    那个名为厉端的少年果然并没有让他们失望。对厉端来说,鲜血与杀戮似乎理所当然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。他对于杀戮没有恐惧,也没有犹豫。

    厉端作为死士受训一年多后,被派出去厮杀了一场,将临江城内原由名门正派柳家控制的商家一夜间血洗了个干净,换上极乐宫的人手。事情做得还算漂亮,活着回来的死士们自然有赏——这些从未经人事的少年,被赏赐让极乐宫内的奴宠好好伺候一次。

    那是厉端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类的身体可以这样使用。

    极乐宫内蓄养奴宠的地方名为欢堂,养着上百个秀美的少年少女。极乐宫内的首脑可以随意使用,普通下属每月可以去两次,而阶次更低的死士则是被赏赐时才可去寻欢。厉端坐在欢堂的一个小房间内,他生来感情淡漠,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也没什么紧张或是惶惑不安的情绪,只默默等着。然后,就有一个混身赤裸的秀丽少年四肢着地爬了进来。

    厉端恍然发现他见过这个少年。当日极乐宫管事四处采买年轻孩子,厉端和这个少年是被同一日采买来的,被分成了炉鼎和死士两批。厉端隐约记得,当时这少年听闻自己的命运后,圆瞪着眼睛破口大骂,暴烈如兽般挣扎着宁死不从。他被拖到庭院中,堵了嘴一鞭一鞭从头到脚地抽,鞭子抽在人身体上的声音就好像抽一个破旧的皮革袋子。

    此刻已经被教乖了。

    容颜秀丽的少年谄媚地爬到他双腿间,软红的舌尖缠上蛰伏的性器。

    舌头很柔软,口腔也很热。厉端抓着那少年的头发,一边毫不容情地将胀热的性器捅入少年喉腔深处,让那少年几乎涕泪交流地合不拢嘴巴,一边默默地想。

    厉端在那少年的嘴里泄了一次,少年咽下了满口白浊,又乖巧地笑着,用舌尖将厉端的性器一点点舔净。初尝人事滋味的年轻人被这样服侍着,又一次硬了起来。这次,欢堂的秀美少年撅着臀奉上了潮湿柔软的后穴。

    被调教好的奴宠用起来滋味果然不错。厉端想。

    他后来又用了这个少年几次,甚至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阿瑾。

    隔了几个月,厉端又被派出去杀了几个人,又可以赏赐一次欢堂。他走进欢堂,习惯地向管事要阿瑾。管事向旁边瞄了一眼,例行公事地说:“阿瑾不能用了,你换个别的吧。”

    厉端顺着管事的眼睛看了过去,阿瑾正被一个管事拖着头发向另一扇门外去,苍白的身体软软地抽搐着,遍身血红的鞭痕。欢堂的水磨地面上被留了一道拖行的血迹,蜿蜒曲折,像一道蛇爬过去。此刻阿瑾双腿间柔软的肉穴已经成了一个拳头大的血洞,被利器豁出的口子黑红地向四边翻着,如一朵靡丽盛开的大丽花。

    已经被彻底弄坏了。

    厉端换了另一个少年,少年身上也有未褪尽的鞭痕,在他身下放肆地喘着扭着,求他进得再深一些,不停地哭着叫:“主子把奴操坏吧!主子操死奴吧!”

    厉端忽然想,阿瑾不太爱吭声,只被顶得太深了的时候细细地哭几声,比这样淫词乱语喊个不停的要好。

    不过已经坏了。

    于是厉端给了身下人两个耳光教他住嘴,又想,若自己以后有机会收个私奴,定然要好好地教,教得每一寸都合自己心意。然后,会好好地用,不会随便弄坏。

    他做了几年杀戮果决的死士,然后便被提拔入刑堂做掌刑官。那时厉端只有二十出头,掌刑的手却比大多数老手都要稳。——因为对于受刑人的恐惧和绝望,他几乎没有任何感同身受的恐慌。

    因此,他既没有物伤其类的惶惑,亦没有嗜血嗜虐的疯狂。他只是理所当然地执刑,该有几分痛便给几分痛。厉端天生便适合刑堂。因此,没过几年,萧艳楼便将刑堂给了他掌管。

    厉端做了刑堂堂主,原可以收几个私奴慢慢调教,却一直对各个武林世家进贡来的少年提不起什么兴致,需要的时候还是去欢堂随意找个人解决。——直到有一天,他看见了一个匍匐在地上,眼神如暴烈小兽一般,狂怒着把所有人骂得狗血淋头的清俊少年。

    那是第一次,厉端心里出现了一种对他来说非常新鲜的,名为“喜欢”的情绪。

    …不,这种情绪到底算不算喜欢,厉端自己也不知道。他只是很确定,自己想要这个少年,想带回去慢慢地教,然后,不会随便弄坏他。

    厉端一直对一切都不算太上心。他不在乎杀戮,也不嗜杀。不在乎刑求,也不嗜虐。不在乎被人惧怕,也没什么权力欲。要说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舍弃的东西,其实说来说去也只有一样。

    那就是白云意。